2013年新法規大綱:

1. 未取得合格證書之廠商,於102年1月1日後,不得再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。
2. 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,需由專任消防設備師(士)專技人員簽證。
3. 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後,應加裝檢修環,並以黃色、藍色交替更換。
4. 製造日期超過十年或無法辨識製造日期之鋼瓶,應予報廢,非經水壓測試合格,不得再行更換及充填藥劑。
5. 乾粉滅火器藥劑有效日期三年,自出廠日後每三年需進行一次性能測試。
6. 滅火器性能測試須包含檢修環性能測試。
7. 
檢查合格的乾粉滅火器瓶口均加裝「檢修環」,瓶身貼有「合格條碼標籤」。

集暉消防 - 合格乾粉滅火器換藥廠商認證

102年6月3日
正式取得合格乾粉滅火器換藥廠商資格
對於居家或公司提供更進一步的安全保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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